一、什麼是稅籍?又該如何申請
稅籍簡單來說就是對您的房屋作一個編號,這個編號包含了門牌、納稅義務人、權利範圍、樓層、面積、現值等資料。這些資料的用途除了告訴您政府認定的房屋價值外,另一個最主要的用途就是課稅了(持有時的房屋稅及移轉時的契稅)
我家沒有房屋稅是不是就代表沒有稅籍呢?
答案是不一定喔~如果是住家用的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時是免徵房屋稅的。
怎麼申請?如果納稅義務人是您本人,只要帶著印章及身分證向地方稅務局申請即可。
二、稅籍跟建物謄本的建號有什麼不一樣?
就像上面說的稅籍只是一個課稅用的證明,不論您的房屋合不合法,只要有被地方稅務局查到,他們就會幫您設立一個稅籍編號。
那是不是只要我繳了房屋稅房子就是合法了?答案也是否定的喔,違法興建的房屋並不會因為繳了房屋稅就變成合法的。
再來我們談談建號,建號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這個很饒口的登記又被稱為保存登記。這個保存登記必須是合法的房屋才能辦理,辦完保存登記之後就會取得權狀,作為一個權利的證明。
沒有保存登記的房屋一定是不合法嗎?答案是不一定喔~在我國房屋並沒有強制要辦理保存登記,所以未辦理不代表不合法,但是有辦理一定代表合法。
結論:稅籍不論合不合法的房屋都會有;建號必須要是合法的房屋才會有。
稅籍管理機關為地方稅務局;建號管理機關為地政事務所。
三、進入正題啦~稅籍繼承又稱為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前置作業申報遺產稅那些就不贅述了,我們直接進入稅籍繼承的部分。
稅籍的管理機關是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所以要辦理的地點自然也是在那
應備文件:房屋稅申請書、戶籍謄本、遺產稅(繳)免稅證明、繼承系統表,分割繼承要多檢附遺產分割協議書及全部繼承人的印鑑證明。
最後提醒一件事,房屋有建號並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就不需要再向地方稅務局辦理稅籍繼承,地政事務所會自動把資料傳給地方稅務局。
有其他的房屋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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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市富強路240號
4 留言
最近外婆家因早期外公跟政府租地自建
回覆刪除這幾年國有財產局發含說欠地租金(補償金)
但外公已去逝20多年了
表哥姐說可以稅籍先繼承
這樣會有何風險呢?
不好意思,那麼晚才看到您的留言...大部分的人都是發mail所以沒注意到留言
刪除一般會只辦理稅籍的繼承,主要原因是因為房子的部分沒有保存登記(沒權狀)
至於您說的風險是什麼呢? 基本上繼承是你們的權利,不繼承以後就失去這個權利
另外您們能跟國產署承租土地也是因為這間房子的關係,也不要小看這個小小的承租權
承租權的轉讓也是有"價值"的~有興趣知道我們再來詳談~
張地政士您好
回覆刪除我繼承父親的房屋沒有保存登記,(土地不是我們的),因為沒有門牌而去戶政申請,打算遷入戶籍一併辦理。
結果戶政查詢地籍居然查無資料,但是房屋稅籍上明明有清楚的地址,不知怎麼一回事?
戶政說可以先申請臨時門牌,但是會通知建管處去查核是否違建。
因為繼承的房子是日據時代阿公留下的一段時間沒人住,屋況沒有很好,會不會因為這樣被當違章建築而面臨拆除
請問我個人可以拋棄稅籍的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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