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難免會碰到一些香港人想購置台灣不動產的問題
這時候要怎麼辦?程序要怎麼處理?
首先常見的說法是,先去查詢"平等互惠一覽表"
然後判斷能不能取得台灣不動產
不過這樣還不夠嚴謹~或者說這樣的順序不對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先確定他能不能買,再來看要賣他什麼
首先應該做的事情是哪些土地外國人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
土地法17條
=>林地、漁地、狩獵地、鹽地、礦地、水源地、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
哦~這樣看來上面沒有寫農地所以外國人可以取得農地囉?
不對喔~因為還沒說完
因為接下來要看下面這條
土地法19條
外國人為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下列各款用途之土地。
=>住宅、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教堂、醫院、外僑子弟學校
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墳場、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
然後投資的部分必須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前兩項投資的項目我就不說了
針對農牧經營:指符合農委會公告之農業技術密集與資本密及類目標準之投資
條件蠻嚴苛的~所以基本上外國人除非真的有心經營,不然無法取得農地
再來一定有人會疑問,那農舍呢?農舍作為住宅使用是不是可以取得?
答案是不能~請參閱內政部97年3月28日台內地字第0970052097號函
簡單來說農舍是為了農業經營作為居住兼放至農機使用
所以外國人要取得必須符合上面的農牧經營投資。
接下來,上面17、19條都符合之後,才是去看18條的平等互惠一欄表
表內會敘明 能不能取得,或者是要什麼條件才能取得。
回歸正題,香港人來台買不動產,可以?不能?
要先判斷他是屬於香港居民還是大陸人士
大陸人士的部份我就不贅述了,太長了
香港居民是屬於附條件的平等互惠國家
香港居民的認定: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且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外
不得持有其他地區或國家的旅行簽證者。
應備文件:基本上應備文件跟一般人一樣,只是香港居民沒有台灣身分證,所以他們必須
提供護照或是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然後因為沒有辦法出具印鑑證明,所以須
本人親自到場核對身分或者提供海外授權書由被授權人出具印鑑證明。
需注意的是如果提供海外授權書必須經過駐外管處認證。
另外如果護照為外文,一樣需經駐外管處認證或我國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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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跟太太也是執業律師,所以關於法律問題也可以詢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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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其他想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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